熱機械軋制:
***終變形在某一溫度范圍內進行,使材料獲得僅僅依靠熱處理不能獲得的特定性能的軋制工藝。
注1:軋制后如果加熱到580度可能導致材料強度值的降低。如果確實需要加熱到580度以上,則應由供方進行。
注2:機械軋制交貨狀態可能包括加速冷卻、或加速冷卻并回火(包括自回火),但不包括直接淬火 或淬火加回火。
牌號與化學成分:
當需要加入細化晶粒元素時,鋼中應至少含有Al、Nb、V、Ti中的一種。加入的細化晶粒元素應在質 量證明書中注明含量。
當采用全鋁(Alt)含量表示時,Alt應不小于0.020%。
各牌號的Cr、Ni、Cu作為殘余元素時,其余含量各不大于0.30%,如供方保證,可不作分析;當需要 加入時,其含量應符合標準的規定或有供需雙方協議規定。
為改善鋼的性能,可加入RE元素時,其加入量按鋼水重量的0.02%-0.2%計算。
煉鋼產品
鋼類 Name | 執行標準Standard | |||||
標準或協議 | 代表牌號 | ASME/ASTM | JIS | DIN | EN | |
高壓鍋爐用鋼 High pressure boiler steel | GB5310-2008 | 20G | ||||
15CrMoG | ||||||
12Cr1MoVG |